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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许愿;轻率许愿的人如何悲惨地落在陷阱里

许愿;轻率许愿的人如何悲惨地落在陷阱里誓愿的性质及最普遍关于誓愿的错误( 1-7 1 .教会的败坏以及许多的危险

  确实令人感到痛惜的是,基督以他的宝血重价赎回的教会自由被某种残忍的专制所压制,且被众多的传统所湮没。 但是与此同时,个人的疯狂表明,神允许撒旦和它的差役这样可怕地攻击教会有祂非常公正的美意。对于那些忽略基督的权柄的来说,背负假教师所加给他们的所有重担是不够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进一步为自己寻求重担,并为自己挖出深渊来往里面跳。当他们热衷于捏造许多誓愿,把自己的链条变得更大、拴得更紧,担子就更重了。我们已经解释过某些所谓的「牧师」,因肆意妄为地管理教会,以邪恶的法则囚禁可怜的人,败坏了教会对神的崇拜。因此,我们若在此指出另一种类似的恶行,以表明世界(根据它堕落的本性)如何总是用各式各样的方式抵挡一切应当引领他们归向神的帮助,是极为妥当的。为了更好地明白许愿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请读者回顾以上所教导过的原则。

  首先,我们教导过,教训人过敬虔和圣洁的生活所需的一切都包含在神的律法中。除此之外,我们也教导:为了拦阻我们发明新的善行,主已将对公义的所有称赞都归于对祂旨意的单纯顺从。若这是真的,我们就能推论,一切我们自己发明的虚假敬拜行为,无论多么令我们满意,都根本不被神接纳。主在许多经文中不但公开反对它们,而且对它们深恶痛绝。

  因此,那些与神的道脱离的誓言,我们就产生了一个疑问。我们应当持什么立场?基督徒这样许愿合乎真道吗?它们在多大程度上有约束力呢?

  因为人与人彼此的应允叫作「许诺」,然而人向神所许的诺言则叫作「誓愿」。此外,我们向人许诺那些我们认为他们喜欢的事,或我们应对他们的责任。因此,我们更谨慎地遵守一切向神所许的愿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必须以最诚恳的态度在神面前行事。

  在这方面,迷信在所有时代中都非常普遍,甚至人毫无思考和分辨、无论想到什么或想说什么,就立刻向神许愿。因此,在外邦人中出现了那些既愚蠢又极其荒谬许愿,他们因此欺哄他们的神。但愿基督徒没有模仿他们这任意妄为的行为!他们的确不应该这么做。然而,我们看到最近几百年来没有比这更普遍的恶行:整个教会都因藐视神的律法,以疯狂的热忱向神许他们在梦中所幻想的誓愿。我不想恶意地夸大或详细地重述人们在这方面所犯的罪是何等严重,花样是何等众多。我这样顺便提一下似乎是对的,这样或许更好地证明,我们讨论誓愿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事。

2 .我们向神许愿

  为了决定哪些誓愿是合乎圣经的,哪些是神所不允许的,我们若要避免错误,就必须考虑这三件事情:1.「我们向谁许愿」2.「许愿的人是谁」3.「我们许愿的目的是什么」。

  第一件事情的目的是要我们明白:我们必须面对的是神,神看重我们对祂的顺服,宣告一切人手所造的宗教不管多受人称赞,都是神所咒诅的(西2:23)。如果在神的命令之外,一切我们自己所捏造的敬拜都为神所厌恶,那么,唯有神的话语所吩咐的敬拜才蒙神喜悦。

  因此,我们不可自欺欺人地向神起誓,没有任何依据显明神看重这样的起誓。因保罗的教导,即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既然包括人一切的行为,自然特别适用于我们直接思想神的情况。e但我们在最小的事上若没有信心都会跌倒(保罗在那里谈的不过是饮食),那么在最重要的事上,我们就应当更为谨慎!事实上,我们应当将信仰上的责任视为最重要的事情。所以,许愿时的第一个提醒,是许愿前我们的良心要确认这不是轻率的誓愿。但当神行在前面,以祂自己的话语指引什么是好或不好的事,就能避免一切轻率的誓愿。

3 .许愿的人

  在许愿时,第二个考虑是:我们应该衡量自己的力量,谨记神所给我们的呼召,以免忽视了神赐给我们自由的祝福。只有轻率的人才会超出自己的才能或违背自己的呼召去许愿。他也不感恩,藐视神的恩慈,岂不知正是这恩慈使他成为万物的管理者。我这样说的意思并不是说,一切掌握在我们的手中,只要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信心就可以向神许愿。因为奥兰治会议(Council of Orange)非常认真地颁布了这谕令:人只能向神允诺从祂手里领受的东西。因为人献给神的一切都是神赐给人的礼物。但既然神出于自己的慈爱赏赐我们这些东西,又出于自己的公正拒绝给我们另一些东西,我们就当顺服保罗的吩咐,留意神所分给我们个人恩赐的大小(罗12:3;林前12:11)。

  我在此的意思不过是:你要按神给你的恩赐大小来向神许愿,以防如果你试图超过神允许的范围,为自己争取太多,你就自撞南墙了。譬如当那些凶手许愿若不先杀保罗就不吃不喝时(徒23:12),即使他们的计划不是邪恶的,他们误以为人的生死都在自己的手中,也是难以忍受的轻率。因此,耶弗在狂热中轻率地许愿,结果因自己的愚昧受了惩罚(士11:30—31)。由此可见,神甫独身是最疯狂、任意妄为的誓愿。神甫、修道士,以及修女忘却了自己的软弱,竟然确信自己能独身到死为止。然而,有什么圣言吩咐他们一辈子独身,并许这样的愿呢?他们看到圣经对人的普遍教导:「那人独居不好。」(创2:18)他们明白——但愿他们没有感觉到——留在人里面的罪是多么大的刺痛!他们怎敢如此自信地摆脱人一生的普遍呼召?他们不明白独身恩赐多半是神在需要的时候暂时赐给人的恩赐。

  在这样顽梗的行为之下,他们不要指望神做他们的帮助,而要记住神的这命令:「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神。」(申6:16;太4:7)然而,这就是在试探神:抵抗神所赏赐的本性,并藐视祂的恩赐,仿佛这些恩赐不属于所有的人。他们不仅大胆地这样行,甚至称婚姻为「污秽」,并大声地称赞独身。尽管事实证明神没有将婚姻视为与自己的威严相冲突(参阅创2:22),但他们居然这样行。神说人人都当尊重婚姻(来13:4);我们的主基督亲自参加婚礼,将之分别为圣,并屈尊在这场婚礼上行他的头一个神迹(约2:2,6—11)。仿佛这些人自己的生活(他们无耻地称为「天使般的」)没有出色地证明独身是一回事,童贞则是另一回事!他们这样大大地得罪神的天使,因将天使与淫乱者、犯奸淫之人,以及更为邪恶之人互相比较。显然,我们也无须与他们争论,因他们被事实本身所反驳。我们清楚地看到,主习惯用什么样的可怕惩罚来对付这样的傲慢,和因过分自信而藐视祂的恩赐。更隐藏的罪,我就不多说了,因人们所知道的已经够多了。

  我们绝不应许任何可能拦阻自己顺服神的呼召的誓愿,这是无可争议的!因为这就像一家之主发誓要离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女,去担当其他的重任;或一位适合担任公职的人,在当选之后许愿做一般的公民。

  然而,若不解释,人们很难理解我们所说何为不藐视自己的自由。概括来说,神将管理万物的权柄交付我们,并叫这一切都伏在我们的权柄之下,好让我们为自己的益处使用一切的受造物。因此,我们若让自己屈从于这些受造物的束缚,就毫无理由希望这样做会蒙神悦纳。我这样说是因为有些人将自己纠缠在一些仪式里,以此赢得谦卑的称赞,但神却有极好的理由愿意我们脱离这一切。因此,我们若想逃避这危险,就始终记住:神不允许我们偏离祂在自己的教会里为我们所做的安排。

4 .誓愿按照意图分类

  关于许愿的第三个考虑是:你若希望神悦纳自己的誓愿,你许愿的动机就很重要。因为主在乎的是内心而不是外表,所以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动机之下)有时蒙神悦纳,有时则可能令他不悦。你若发誓戒酒好像这行为本身有多么神圣,那就是迷信;但你若因另一个正当的动机不喝酒,无人能责备你。

据我所知,许愿有四个目的。为了教导的缘故,我们可以说其中两个属于过去式,另外两个则属于未来式。

  第一种过去式的誓愿是:我们许愿是为了表明我们因领受神的祝福对神的感谢。第二种则是我们为了逃避神的愤怒,在犯罪之后自我处罚。我们可以将前者称为谢恩;后者称为悔改。

  第一种誓愿的一个例子是雅各的许愿:若主平安地带领他从流放地回到自己的家乡,就奉献给神十分之一(创28:20—22)。另一个例子是当旧约里敬虔的君王或领袖即将参加公义的战争时,许愿若神使他们得胜就将平安祭献给神;或许愿若神救他们脱离可怕的困境就将平安祭献与神。《诗篇》中提到的誓愿都是这种的(诗22:25,61:8,56:12,116:14、18)。每当主救我们脱离某种灾难、严重的疾病,或任何其他的大困难的时候,这样的誓愿今日也对我们有极大的帮助。因为敬虔人向神献祭,是为了庄严地表达自己的感恩,免得被视为忘恩负义,这与他的责任是一致的。

  我们举一个熟悉的例子足以解释第二种誓愿。若有人因贪食的缘故落在某种罪中,为了管教自己的不节制,他就可以许愿在一段时间之内不吃任何美味的食物,他的誓愿能更好地约束他自己。然而,我并不是为犯这种罪的人颁布一条普遍的法规,只不过建议并希望誓愿在这情况下能帮助人。因此,我深信这样的誓愿是圣经允许的,只要不是出于强迫的。

5 .未来式的誓愿

  关于未来式的誓愿,一方面叫我们更谨慎,另一方面激发我们尽本分。

  一个人若发现自己受一种罪的强烈诱惑,甚至在一件原本不坏的事上他都无法防止自己直接陷入罪恶中。如果他发誓在一段时间与那引诱他犯罪的事切断联系,就不会做任何愚蠢的事。譬如,若一个人发现某种身体上的装饰有诱惑他犯罪的危险,但仍因欲望驱使贪爱那装饰,难道约束自己(即强迫自己禁戒这种装饰)从而使自己脱离摇摆的境地不是很好的主意吗?

  同样地,若有人因健忘或懒惰忽略必须尽的敬虔责任,难道许愿不能刺激他的记性并克服他的懒惰吗?

  我承认,这两种誓愿都存在某种基本的训练,但作为克服软弱的辅助,使用这两种誓愿对无知者和不完美者都是有益的。

  因此,这四种不同的誓愿,特别就外部事物而言,是合乎圣经的,合乎神的旨意,与神的呼召一致,并在神给我们的恩典之内。

6 .对于合乎圣经誓愿的一般思考

  现在,推断出我们一般应该如何看待誓愿不是一件难事。众信徒在受洗时都有一个共同的誓愿,也就是,我们确认受教理的管束以及领主的圣餐。因为圣礼就如盟约,主借此赐我们怜悯,并从中获得永生;我们相应地许愿顺服主。但这是誓愿的形式,或至少是它的要点:我们拒绝撒旦,献上自己做神的仆人,并遵守祂圣洁的诫命,不跟从我们肉体的邪恶私欲(参阅罗13:14)。毫无疑问,这誓愿是经文证明的,的确是神对所有儿女的要求,是圣洁而有益的。事实显明,今生无人能满足神的律法所要求的完全顺服。因为恩典之约也包括这意思在内,即神赦免我们的罪,并赐给我们成圣的灵,我们所向祂许的愿包括祈求神的赦免和帮助。

  在判断具体的誓愿时,我们必须记住以上三个原则,由此我们可以辨别每一誓愿的性质。然而,不要以为我所建议的那些圣洁的誓愿是希望人每天许的。我虽然不敢规定誓愿的时间或次数,但任何听从我建议的人,只会许冷静和暂时的愿。你若常常许愿,誓愿的整个宗教特性就会因这重复而失去价值,并且趋于陷入迷信中。你若许无限期的愿,你会很痛苦和乏味地履行这誓愿,或因时间长久,总有一天会违背它。

7 .邪恶的誓愿

  显然,对誓愿的极大迷信搅扰了世界几百年之久。一个人许愿滴酒不沾,仿佛不喝酒本身是蒙神喜悦的敬拜。另一个人许愿禁食;又有人许愿在固定的日子不吃肉,并空想不吃肉的日子比吃肉的日子更圣洁。另外还有一些更为幼稚的誓愿,却不是小孩子所许的。曾经有人认为朝圣证明自己有大智慧,有时走路或半赤身露体去旅行,希望因自己的劳力获得更大的功德。如果按照我们先前制定的那些规则来鉴察这些和类似难以置信的热心行为,我们不但能看出内在的虚空和短暂,甚至充满了明显的邪恶。因不管属肉体的人怎样判断,没有什么比虚假的敬拜更能激怒神。此外,还有这些极为有害的、神所咒诅的观点:假冒为善的人在遵行这些愚蠢得誓愿时,深信他们自己获得非凡的公义,他们将敬虔完全放在外在的行为上,他们鄙视所有不像他们那么谨慎遵守自己誓愿的人。

修道士的誓愿以及修道生活的堕落( 8-10 8 .古时教会的修道生活

  罗列出许愿的各种形式没有什么意义。但既然修道士的誓愿似乎得到了教会的公开认可,受到更高的推崇,我们就必须简洁地讨论这些誓愿。

  首先,我们必须指出古时的修道生活与现在的截然不同,免得有人因其悠久历史为当今的修道生活辩护。从前那些愿意在最艰苦、忍耐的环境下操练自己的人退隐在修道院。因为根据史家的记录,斯巴达人在莱克格斯法典之下的那种纪律,修道士也在遵守,甚至更加严苛。他们在地上睡觉、喝白开水;吃的是面包、蔬菜和树根;他们主要的美食是油和鹰嘴豆。他们弃绝了一切的宴乐和对自己身体的纵容。若不是经验丰富的目击者做见证,譬如纳西盎的格里高利、巴西尔以及屈梭多模,我所说的可能被认为是夸张。修道士过这样规律的生活是要预备自己做大事。因为修道院算是当时的神学院,且我们刚才所提到的人提供了足够清晰的证据,是因为他们都在修道院里受训之后才做监督,和当时许多其他杰出人物一样。奥古斯丁也告诉我们,在他的时代,教会的牧师是修道院选出来的。因为他对加普拉利亚(Capraria)海岛的修道士这样说:「在主内的弟兄们,我们劝你们当保持自己的决心并坚忍到底,若某教会在任何时候要求你的服侍,你不要兴高采烈地接受,或因自己的懒惰而拒绝她,而要以柔和的心顺服神。你也不可爱休闲生活胜过教会的需要。若教会在生产的时代,没有良善的人服侍她,你不会发现你是如何出生的。」他说的是那叫信徒属灵重生的服侍。同样,他写信给奥勒里乌:「若修道院的逃兵被选上参加牧师的军队,这不仅致使修道院的跌倒,也造成对牧师职分最羞辱的伤害。因为从修道院的毕业生中,我们习惯只选最为优秀的做牧师。不然,就如一般人说差劲的演奏家可以成为优秀的音乐家,同样他们要嘲笑我们说:差劲的修道士可以成为优秀的牧师。既然有时就连优秀的修道士也很少成为一位好牧师(他也许有自我节制,却缺乏那必需的训练),那么我们若抬高修道士到让人毁灭的傲慢,认为牧师当受如此严厉的责备,这是极为遗憾的事。」 从奥古斯丁的这见证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敬虔的人当时习惯于修道士的规律生活,好预备自己管理教会,叫自己更适合担任这伟大的职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修道士都达成了这目的,或以此为目标,因为大部分人是文盲,然而被选上的是最合适的人。

9 .奥古斯丁对修道生活的描述

  在奥古斯丁的作品中,有两处描述早期的修道生活。他在《论大公教会的道德观》(On the Morals of the Catholic Church)一书中,驳斥摩尼教徒的诽谤,为修道生活的圣洁辩护;他也在另一本名为《论修道士的工作》(On the Work of Monks)的书中,斥责某些堕落的修道士,因他们开始败坏修道制度。我将尽可能用他自己的话来概括他对这职分的教导。修道士弃绝世俗的诱惑,并共同过清白和圣洁的生活。他们住在一起,过祷告、读经并讨论神学的生活。他们不因骄傲而膨胀,不因固执而混乱,也不因嫉妒而盛怒;没有人拥有自己的财产;没有人对任何人造成负担。他们用自己的双手赚够他们生活的钱,却没有多到引诱他们离弃神。他们将自己的工作成果交给「组长」(dean)。这些组长非常精心地管理所有事务,并向他们称为「院长」的人交账。这些院长不但在道德上没有瑕疵,而且在神学上也非常优秀,甚至在凡事上都杰出。他们毫不高傲地辅导那些他们所称为「儿子」的人;他们以大权威吩咐自己的儿子,后者也甘心乐意地顺服。每天结束时,「儿子」们在禁食中仍从自己的房间出来聆听「院长」的教导。每一位院长至少负责教导三千个人(他说的多半是埃及和东方)。之后,他们为获得身体的营养吃东西,只足够维持自己的健康;每个人都约束自己的胃口,免得吃得过多,虽然他们能吃到的只是粗茶淡饭。因此,他们不但禁戒肉和葡萄酒以驯服自己的情欲,而且也禁戒其他刺激胃口的饮食。然而,有些权威人士习惯于荒唐无耻地说,肉类之外的食物「更洁净」,并以它们与肉类不同为由放纵自己的可耻欲望。一切超过自己需要的饮食(和他们努力地做工以及节约所剩的)被细心地分给穷人,比分配者自己所得的更细心。他们绝不留下多余的东西,而是想尽办法把多余的分出去。他在另一处描述他们简朴的生活(他在米兰和其他地方所看过的)说:「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被敦促去做他所无法承担的艰难事情;没有人不得不负担自己拒绝的事;也没有人因承认自己的软弱以至于无法跟从他人而被谴责。因他们记住圣经何等看重彼此相爱;他们也记住『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多1:15)。因此,他们也警醒,没有禁戒某些食物(因将之看为污秽),而是驯服私欲并保持对弟兄的爱。他们也记住『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林前6:13)。但许多刚强的信徒为软弱者约束自己。许多人这样做不过是因他们喜悦从粗茶淡饭中得到自己的营养。因此,他们在健康时约束自己,在生病时,若是为了身体的健康,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多吃一点。许多人不喝酒,但并不是他们认为酒是玷污人的东西,因他们极为人道地将之赐给软弱的弟兄,和那些为了身体健康需要喝酒的人;而且他们以弟兄的爱劝诫一些因自己的愚昧拒绝喝酒的人,免得枉然的迷信,使他们变得更软弱而不是更圣洁。所以他们殷勤地操练自己的敬虔,但他们也晓得操练身体只有暂时的益处。他们特别强调弟兄的爱:饮食、言语、衣裳、面貌——这一切都伏在彼此相爱的原则之下。他们聚集在一起,追求彼此相爱。他们将冒犯彼此相爱视为与冒犯神一样邪恶。若有人拒绝彼此相爱,他就被开除,且从此之后完全不被理会;若有人藐视彼此相爱,他当天就会被开除。」

  从这些话中,敬虔的奥古斯丁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古时修道生活的画面。虽然他以上的解释不短,但我仍决定引用他的话,因我晓得若收集其他不同之人相同的教导,我的解释必定比以上的更长。

10 .古时与后来修道生活的比较

  然而,我并不打算将这事情辩论到底。我只希望不仅简单地指出古时教会有什么样的修道士,而且让也指出存在什么样的修道院。这样,聪明的读者们可以通过比较来判断,那些用古时历史来支持现今修道生活是多么无耻。奥古斯丁在为我们描述圣洁以及合乎圣经的修道生活时,一定会豁免我们所有主的话语不认为是必需的严苛要求。

  然而,现今这些要求已严苛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们居然认为,若任何人在衣服的颜色或样式、饮食的种类,或其他无关紧要的仪式上,与他们的教导有丝毫的偏差,就是不可赦免的罪。奥古斯丁坚决主张修道士不准因自己的懒惰靠别人的支持过生活。在他那个时代,他否认当时任何有秩序的修道院里会有这一类的事存在。然而,现今的修道士认为闲懒是他们圣洁生活的主要部分。因为你若夺去他们的闲懒,他们所夸耀的超越他人、靠近天使的默想生活从何而来呢?最后,奥古斯丁所要求的修道生活,不过是一种训练,和帮助众信徒成为敬虔人的责任。当他将弟兄的爱视为主要的、几乎唯一的原则时,我们是否会认为他在称赞几个人聚集在一起,与整个教会毫无关联的阴谋吗?相反,奥古斯丁的意图是,希望修道士的榜样能照耀教会,并保守教会的合一。在两方面现代修道生活的性质与古时的修道生活差别大到几乎完全相反。现代的修道士不满足于基督劝诫他的门徒要热心追求的敬虔。他们反而幻想自己所捏造的敬虔并为之默想,为了出人头地。

宣称修道士能得以完全圣洁的谬论( 11-14 11 .修道生活是完全圣洁的光景吗?

  他们若否定我对他们的指控,我想请问他们为何将「完全」这称号唯独褒扬他们的职分之上,而把这称号从所有神的呼召中挪去。我也并非不晓得他们极为狡猾的解释:修道生活要被称为完全,并不是因为这生活本身是完全的,乃是因它是达到完全最好的方式。当他们喜悦在老百姓面前炫耀,当他们为愚昧无知的青少年设下陷阱,当他们宣告自己的特权,且当他们想要抬高自己来贬低别人时,他们夸口说自己已臻完美。当受到质问,无法维持这虚妄的自傲时,他们退后一步找这借口:他们尚未达到完全的程度,但他们所处的状态比所有其他人都更渴望完全。同时,这种对修道生活的崇拜仍存留在民众当中,他们认为唯有修道生活是天使般的、完全的、毫无瑕疵的。他们以此为借口,从事最能牟利的贸易。他们所应有的自我节制不过写在几本书上。谁看不出来这是绝妙的讽刺呢?然而,我们现在假设他们对这职分的贡献不外乎是称其为获得完全的状态。的确,取这个名字也是他们将其区别于其他方式的一个特殊记号。但谁忍受将如此高的尊容给一个仅仅被人的口认可的机构,并将神其他的呼召视为一钱不值,尽管这些呼召不但是主亲口所吩咐的,而且被冠以高贵的头衔?当这种伪造被看重过于神亲自吩咐以及称赞的生活方式时,这对神是多么大的伤害啊!

12 .基督的生活准则是给众信徒的

  来吧!让他们将我以上的说法视为诽谤吧!他们不满足于这神设立的生活准则。即使我不开口,他们对自己的指控也绰绰有余。因他们公开地教导说自己所担当的重担比基督交给他跟随者的重担更大,因为他们保证遵守福音书上的吩咐,即要爱仇敌、不要自己伸冤、不可起誓,等等(太5:33及以下),然而基督徒通常没有必要遵守这些。他们要用什么古代教会的话证明这一点呢?古代的神学家们从没这样思考。他们都异口同声宣称所有人都必须遵守基督所说的每句话。且他们毫不犹豫、一致地教导这是基督特别命令我们的,但这些优秀的解经家们想象这不过是基督给我们的“建议」。然而,我们在上面已经教导过这是最为有害的谬论,在此简洁地指出现代的修道生活是建立在所有敬虔人都应憎恶的观点上就够了。即人能够捏造一种比神赋予整个教会的普遍生活准则更完全的准则。建立在这根基上的一切都只能是可憎的。

13 .《马太福音》 19:21 的含义

  然而,他们为自己的完全提出了另一个论据,而且他们将它视为最有说服力的论据。主告诉那请教祂关于完全公义的青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太19:21)

  我现在不讨论他们是否这样行,我们暂时假设他们对而言这不是难成的事。他们因此夸耀自己因放弃所有财产而变得完全。若这是完全的总纲,那么当保罗教导人即便将所有的周济穷人,除非他有爱,否则这人就算不得什么时,他是什么意思呢?(林前13:3)如果缺少爱,这种完全和拥有这种完全的人都算不得什么,那么这是怎样的完全呢?他们必须这样回答:这的确是最高的,却不是唯一叫人成为完全的行为。然而,保罗在此也大声地驳斥他们,因他毫不犹豫地说爱心——没有他们所说的放弃——是联络全德的(西3:14)。既然主人与他门徒之间没有分歧,且其中一位否认人的完全在乎弃绝他一切的财产,并在此申明不舍弃也可以得完全,我们必须注意怎样理解基督的这话:「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太19:21)

  只要我们考虑基督说这话的对象,他在此的含义将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在读所有基督的话时都应该考虑这一点。这年轻人问基督他该做什么善事才可以得永生(太19:16;参阅路10:25)。因为这个问题有关做什么工,基督就叫他参考律法(太19:17—19)。没错!因为就其本身而言,这是引到永生的道路,若不是我们人的堕落,还能带给我们救恩。基督的这回答宣告他对得永生的教导与旧约的教导没有两样。他也这样表明神的律法是完全公义的教义,同时反驳人对他的教导的一切误解,免得他被看成教导人新的生活之道,煽惑人弃神的律法。

  这年轻人并不出于恶意,却仍以虚妄的自信高傲地回答他从小都遵守了律法一切的诫命(太19:20)。无疑他离自己所夸耀的有无限的差距。而且他的自夸若是真的,那么他达到最高级别的完全已经一无所缺。因我们在上面已经表明,律法本身包含神完全的公义,遵守律法被称为永恒的救赎就证明了这一点。为了教导这年轻人他离自己所夸耀的义有多大的距离,值得找出他内在的毛病。他既然有丰盛的财富,这就是他心里最关注的东西。由于他没感觉到这隐藏的伤口,所以基督就刺激他说:「去变卖你所有的。」(太19:21)他若是他所以为的那么完全遵守律法的人,他就不会听到基督的这吩咐之后,忧忧愁愁地走了(太19:22)。因为尽心尽意爱神的人,不但会拒绝一切拦阻他爱神的事物,而且会逃避它,就如逃避瘟疫一样。

  所以,当基督命令那贪婪的富人放弃他所有的一切时,就如命令一个有野心的人放弃他一切的荣誉、一个享乐主义者放弃所有的享乐,或者一个淫乱的人放弃一切的情欲一样。因此, 没有被一般训诫触及的良知,必须重新唤起对自身邪恶的具体认识。我们的反对者徒劳地对这个特殊的例子做出了一般性解释,好像基督把人的完全建立在放弃财物。其实,基督的这一表述无非是要迫使极度自满的年轻人知罪,好使他明白他离自以为拥有的完全顺服还有很长的距离。

  我知道一些教父误解了这经文,因此导致矫揉造作的自甘贫穷,认为只有那些放弃一切世俗的财产,并赤身露体地献身基督的人才受到祝福。但我相信,所有善良、平和的人都会对我的解释感到满意,这样他们就不会对基督的含义产生疑问。

14 .修道士的教派仪式

  然而,那些戴着斗篷的修道士之后所捏造的自我完全是为了制造某种双重的基督教,与教父的意思截然不同。因为将修道职分与洗礼相比,甚至公然称它为第二次受洗,这样的亵渎教义之前还未曾兴起。谁会怀疑教父会全心全意地恨恶这亵渎之举呢?

  关于奥古斯丁所说的在古代修道士中有效的最后一件事——他们全心全意地培养自己的爱——难道我们需要用言语证明这与现代的修道士截然不同吗?事实本身告诉我们,所有进入修道院的人都与教会决裂。为什么呢?他们借着采取一种特殊的侍奉,且私下施行圣礼,难道这不是离弃那合乎圣经的教会吗?这若不是破坏教会的团契,那是什么呢?如果要对前面的比较做个总结的话,他们这方面与古时的修道士有何相似之处呢?尽管古时的修道士与别人分开住,但他们没有单独的教会;他们与其他的信徒一起领圣餐;他们参加一般的聚会,他们是神百姓的一部分。但当今的修道士单独为自己设立祭坛,这样做除了打破教会的合一,他们还做了什么?因他们既把自己从整个教会中隔绝了,也藐视主所喜悦用来保守祂百姓的和睦与爱的普通事工。当今存在的每座修道院都是分门别派者的聚会所,搅扰教会的秩序,并将自己从合乎圣经的教会里分离出去。且为了强调这分别,他们用许多不同教派的名称称呼自己。他们甚至无耻地吹捧保罗所厌恶的东西(林前1:12—3,3:4)。除非我们假设,当许多哥林多信徒称赞一位教师,且其他的信徒称赞另一位教师时,他们把基督分开!当许多人称自己为本尼迪克会士(本笃会士),其他的称自己为法兰西斯会士(方济会士),又有一些称自己为多米尼克会士(道明会士),都拒绝称自己为基督徒时,难道这不是冒犯基督吗?当他们高傲地用这些称呼代表自己的信仰,为了证明自己与一般的基督徒与众不同时,这只不过是增加他们的罪!

古代教会与修道生活的不同点:新约教会的寡妇和女执事并不是修女( 15-19 15 .修道士的行为越来越堕落

  我以上所指出关于古代修道士和现代修道士的差别,不是在道德上,乃是在职分上。读者们要记住我上面的主题是修道生活而不是修道士,且我所提到并不是几位修道士生活中的错误,乃是那些与修道生活无法分开的错误。

  但我们若详细地解释修道士之间的道德生活有极大的不同,难道这会对我们有帮助吗?十分清楚的是:没有任何团体比他们被各种污秽的邪恶更多地玷污;没有任何人的派系、仇恨、结党以及阴谋比他们更激烈。确实,有几个修道院的修道士生活纯洁,若有人必须将压抑情欲到没有爆发出来的程度称为纯洁。但在十个修道院当中,你几乎找不到一个不是淫秽之所,而是纯洁的避难所。他们怎样表现在饮食上的节俭呢?他们肥得像猪圈里的猪。为了避免他们指控我不公平地说他们坏话,我在此告一个段落。但就我所涉及的几件事情,任何熟悉修道院的人都会承认,我一点儿也不夸张!

  虽然奥古斯丁大大地称赞那时代修道士的纯洁,但同时埋怨另外还有许多流氓用邪恶的诡计搜刮较单纯之人的钱;他们无耻地将一些死人的骨头当作殉道者的遗物,并贩卖给他们;他们以许多类似的恶行叫修道院蒙羞。奥古斯丁不但说他没有看过比在修道院里修道得更善良的人,他同样也感叹他没有看过比在修道院里堕落还败坏的人。他若能看到现代修道院里充满各种恶行,他会怎么说呢?我说的不过是众所周知的事。

  尽管如此,我的这指控并非毫无例外地包括一切修道士。正如圣洁的生活规则和纪律从未在修道院中建立的那么好,但恶人与其他地方也没什么不同,同样,我也可以说,虽然现代的修道士从古时候的圣洁中严重地堕落了,但也不至于在他们中间没有一些善良之人。但这些稀少的人被隐藏分散在一大堆邪恶和堕落的人里面。且这些良善的人不但被藐视,他们同时也受到大肆性骚扰,甚至有时受到其他修道士很残忍的对待。就如米利都人的箴言所说,在他们当中应该没有留下好人可坐的位置。

16 .对古时修道生活的批判

  我相信借以上对古时和现代修道生活的比较,能达到以下的目的:就是要证明,现代修道士错误地用古代教会的榜样来为他们现在的职分辩护,因为它们的分别与人和猩猩之间的差别一样大。

  然而,我坦率地承认,即使奥古斯丁所称赞的古时修道形式 有些东西我也不太喜欢。我同意他们严厉地自我节制并不是出于迷信,然而我认为他们也并非没有假冒为善和扭曲的热忱。放弃他们所有的财产,毫无世俗的忧虑,是很美的事。但神更喜悦忠心地管理家庭,且这忠心的管家弃绝一切的贪婪、野心以及其他肉体的私欲,始终以明确的呼召服侍神。哲学上的退休会是一件美好的事,而不是与一群男人交往。这不是基督徒的温柔顺服,就好像仇恨人类,逃到了沙漠和旷野,同时又离弃主所吩咐的那些本分。即使我们认为那职分里没有任何邪恶,但它会带给教会一种毫无意义甚至危险的榜样,因此是极大的罪恶。

17 .修道士的誓愿,尤其是独身的誓愿

  我们现在要讨论修道士在加入这著名修会时所发的誓愿的特性。

  首先,因他们企图捏造一种新的敬拜方式,好博得神的喜悦,从以上的教导我可以推断出,无论他们起誓什么在神面前都是可憎恶的。

  其次,既然他们完全不理会神的呼召,在没有神认可的情况下随意选择自己所喜欢的生活方式,我认为这是既轻率又不合乎圣经的职分。因他们的良心在神面前无法站立得住,且「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

  此外,他们约束自己在许多邪恶和亵渎的敬拜方式里,当今的修道院也包含这些,而我因此推论他们的敬拜不是献给神,乃是献给邪灵。为何旧约里的先知说以色列人将自己的儿女献给邪灵而不是献给神(申32:17;诗106:37)?仅仅因为他们以亵渎的仪式败坏了那对神纯正的敬拜。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说缠裹在斗篷和千万亵渎的迷信里的修道士也是一样呢?

  他们有哪几种誓愿呢?他们在神面前保证永远的童贞,仿佛他们从前与神立了不结婚的约。他们毫无根据声称他们仅依靠神的恩典起誓。因神宣告这恩赐不是祂赐给所有的人(太19:11—12),我们就不可确信这特殊的恩典一定是祂赐给我们的。然而,那些有这恩赐的人使用它服侍神。若他们在任何时候深感肉体私欲的攻击,他们就当投靠唯一拥有可抵挡这诱惑之大能的神。他们若没有受神大能的帮助,就不可藐视神所提供他们的补救办法。因为神的话语清楚地教导那些没有领受禁欲这恩赐的人,都是神清楚地吩咐要结婚的人(林前7:9)。我所说的「禁欲」不是指仅仅身体避免犯淫乱保持贞洁,也是人在思想上保持纯洁、不受玷污。因保罗不但吩咐我们当避免一切外在的淫行,他同样也吩咐我们避免一切思想上的情欲。天主教徒说:从远古时代开始人就要全心全意地向神献身,就应当许禁欲的愿来约束自己。我当然承认古代的习俗允许人这样许愿,但我不认为那个时代纯洁到我们必须将他们所做的一切当作教会的准则。之后,渐渐衍变成许愿之后,人不可后悔而决定结婚的严重境地。在居普良的时代很明显,「若童贞出于信心将自己献身给基督,他们就当诚实无伪、纯洁端庄地守这誓愿。因此,他们在这誓愿下刚强地等候童贞的奖赏。但他们若不愿意或不能继续守这誓愿,他们最好结婚,也不可因自己的过犯而下地狱。」 但有人若现今想用这种公平,诚恳地离开自己所许的愿,就必定受到很严厉的斥责和咒骂!这就证明他们已经远离了古代的习惯。因他们不但毫不饶恕任何一个无法继续遵守这誓愿的人,甚至无耻地宣称:他若以结婚解决他肉体的不节制,就比淫乱、污秽的身体和灵魂更为邪恶。

18 .《提摩太前书》 5:12 里寡妇的案例

  但他们仍坚持不懈,并试图证明连使徒也习惯这样许愿。因保罗说,那些开始在教会里公开服侍神的寡妇,若之后结婚就算背弃当初所许的愿(提5:11—12)。我并不否认那些自己起誓并献身服侍教会的寡妇决定永久独身。但她们这样行并不是因她们认为独身本身是某种敬拜神的方式(后来才开始变成那样),而是因她们知道若要担任她们在教会的职分就需要作自己的主人,解脱婚姻的约束。然而,如果她们做出了独身的承诺,又打算再婚,不就是弃绝神所给她们的呼召吗?难怪保罗说她们情欲发动就是违背基督(提前5:11)!他之后强调,她们若没有遵守自己对教会的承诺,同时也在违背和废弃洗礼的承诺(提前5:12),这包括每个人都应履行其呼召的规定。除非你比较喜欢这样的解释:在她们完全丧失羞耻感之后,不顾及体面,屈从于各式各样的淫行和不洁的罪,其放荡与纵欲的生活给基督徒妇女表现出完全不相承的示范。我很喜欢这样的解释。

我的答复是:当时在教会里被接受公开服侍神的寡妇,接受一辈子独身的条件。如果她们之后结婚,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她们怎样陷入保罗所说的罪:她们因抛掉一切的羞耻而变得放荡,与基督徒妇女所当保持的生活完全不相称(提前5:13)。因此,她们不但因违背自己对教会的承诺而犯罪,也使自己不配称为敬虔的妇女。然而,首先我否认她们出于任何原因决定独身,只是因为婚姻与她们所接受的职分有冲突;我也否认她们完全禁身独守,这完全是她们呼召的要求。其次,我也不承认她们限制自己到一直被肉体的情欲所搅扰,或落入任何污秽的行为比结婚更好。再其次,保罗设定了一个通常没有危险的年龄,特别是他吩咐只选择那些满足于一次婚姻的人,因为他们已经证明自己能守节。此外,我们之所以不接受独身的誓愿,唯一的理由是这誓愿被错误地视为对神的服侍,而且是那些没有节制能力的人轻率作出的誓愿。

19 .修女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

  然而,将保罗这段经文运用在修女身上怎么说是合乎真道呢?因为女执事制粉的创建, 并不是要她们以歌颂和模糊不清的言语平息神的怒气,不要她们从此以后游手好闲地过日子,乃是要她们承担教会对穷人的服侍,并以一切的热忱、坚定以及勤勉尽爱的本分。她们在神面前许愿独身,放弃婚姻,不是要以这誓愿本身当作某种对神的侍奉,而只是因为:这样就能更自由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后,她们不是在年轻或中年时所许的愿——免得她们之后发现自己跌进悬崖,但为时已晚;而是她们已经过了最危险的年龄,之后许的愿既安全又圣洁。为了不强加给反对者前面的两个重点,我说当时是不允许接受未满六十岁的妇女禁欲的誓愿的,因为保罗只接受六十岁的妇女(提前5:9),但劝年轻的妇女结婚、生小孩(提前5:14)。所以,他们允许十二岁,之后是二十岁,再后是三十岁的许这愿,是无可推诿的事。可怜的女孩在她们的年龄能了解或凭自己的经验能掌握之前,被欺哄,甚至以强迫以及恐吓的方式负这可咒诅的轭,就是更不能容忍的罪了。

  我不打算花时间抨击最后两种誓愿。我只要说:这些誓愿除了在今日充满许多的迷信之外,似乎是专门为了欺哄神和人所发明的。然而,为了我们不被看为过于刻薄地批评每一个小点,我们读读以上一般的反驳就够了。

不合乎圣经以及迷信的誓愿没有约束力( 20-21 20 .圣经所不允许的誓愿是否有约束力?

  我相信我在上面已经足够清楚地解释了哪一些誓愿合乎真道以及蒙神悦纳。但那些无知和良心胆怯的人,即使他们不喜欢或不赞同某种誓愿,有时仍旧怀疑自己是否有义务遵守。他们一方面想到自己违背对神的承诺时,感到非常困扰;另一方面,他们害怕遵守这誓愿反而犯更多的罪。因此,我们必须帮组他们摆脱这样的困境。

  然而,为了立即消除所有疑虑,我说一切不合乎圣经或不正当的誓愿,既因在神面前毫无价值,就应该被我们看为无效。因为如果人的契约中,只有那些我们签约的对象希望我们被约束,才对我们有约束力,约束我们守神都不要求我们的誓愿,是荒唐的。尤其是因为我们的工作只有在讨神喜悦,并凭良心见证它们讨神喜悦才是好的。因这是不改变的原则:「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保罗的意思是:当我们在疑惑中行事时,这对我们算为罪,因为一切善行的根基都是信心,因为信心告诉我们自己的行为蒙神喜悦。因此,假设一个基督徒没有这种确定性就不允许做任何事,那么若人因无知的错误而轻率地做事,难道他们一旦发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停止吗?因为轻率许的愿属于这类誓愿,它们不但没有约束力,而且应该被撤销。既然这些誓愿在神面前不但没有价值,甚至是神看为可憎恶的,就如我们上面所证明的那样,我们当怎么办呢?我们无须继续谈这个问题。我认为这证据足以安慰敬虔之人的良心,并除掉他们一切的疑惑——一切不出于纯洁之泉源,以及不以真道为目的的工作,都是神所弃绝的,神禁止我们继续陷在其中就像禁止我们开始一样。由此可见,一切来自谬误和迷信的誓愿,在神面前没有价值,也是我们所必须离弃的。

21 .修道士对誓愿的违背

  此外,明白这解释的人就有办法为那些为了荣耀神而离弃修道生活、受恶人诽谤的人辩护。他们被严厉地指控背信以及起假誓,因他们违背了连接他们与神和教会的所谓「不可解除」的契约。但我确信当神取消人所肯定的,就没有约束了。其次,我承认在他们对神无知,并在谬误当中行事为人时,他们的确受捆绑;但如今在他们被真理的知识光照之后,他们在基督的恩典中得自由。因既然基督十字架的能力大到能救我们脱离那捆绑我们之律法的咒诅(加3:13),它更能救我们脱离那外在的铁链,因这只不过是魔鬼奸诈的网罗!毫无疑问,基督借福音亮光所光照的人,同样也从迷信所带给他们的一切捆绑中,被基督释放出来。

  然而,得释放的人若不适合独身,他们还有另一个理由。因为如果一个不可能实现的誓言必定会摧毁神希望拯救和得到的灵魂,那么他必须弃绝那誓愿。我们在上面已经解释过,禁欲的誓愿对于神没有赐赏这恩赐的人而言,是不可能遵守的(太19:11—12)。即使我闭口不言,整个教会的历史也足以说明这一点。几乎所有的修道院都充满很严重的不洁,这是众所周知的。若他们当中有几个人看起来比其他的修道士更体面、更谦恭,我们不能因此说他们是纯洁的,因为不纯的恶即使被压抑和隐藏,仍然在人心里。因此,神以极为可怕的方式报应人的傲慢。因他们对自己的软弱无知,违背自己的本性,贪恋神没有给他们的恩赐,蔑视神给人克服这引诱的方式,而误以为自己能以顽梗和悖逆胜过这引诱。当人被警告他需要结婚,且婚姻是神赐给他作为补救时,若他不但藐视婚姻,甚至以誓愿约束自己而藐视它,难道这不就是顽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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